上海师范大学体育学院2008年录取原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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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建招考网整理自:上海师范大学 2007-12-29 15:46:32 |
录取原则 体育术科加试合格的考生,还须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文化考试,达到各省(市)体育类本科文化录取资格线,文、理兼收。在此基础上,上海考生在德、智、体全面考核基础上,按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(不分文理)加权各占50%折算出总分,然后以所填报专业次序优先的原则(先录取第一专业;只有计划未完成,才录取第二专业),同时兼顾男、女生一定的比例,择优录取。外省考生录取时按本省公布的录取标准或参考上海录取原则进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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